各系(部):
根据省教育厅《关于实施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与质量提高工程的意见》(鄂教高〔2007〕7号)和《im体育教育教学研究立项与管理办法》,为了继续做好2011年学院教学改革与质量提高工程(以下简称“质量工程”)各建设项目申报评审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实施“质量工程”,是推动学院教学改革,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。各系(部)要进一步加强领导,加大投入力度,继续做好“质量工程”的规划和建设工作,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办法,充分发挥“质量工程”的效益,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。
二、“质量工程”各建设项目包括:教改试点专业、精品课程、实训基地建设、教学团队建设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。
三、“质量工程”各建设项目的申报时间为2011年3月8日—3月25日,过期不再受理。评审、立项时间为2011年3月27日—4月8日。“质量工程”各建设项目的申报、评审、立项、中期检查、验收、成果鉴定等均按照《im体育教育教学研究立项与管理办法》执行。
四、已立项的“质量工程”各建设项目将根据《im体育教育教学研究立项与管理办法》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。
im体育教务处
2011年3月7日